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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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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政風機構的目的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一條:「為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特制本條例」,揭示政風機構之基本任務為促進機關廉潔、效能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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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規定,政風機構承機關首長之命,兼受上級 政風機構之指揮與監督,辦理下列事項:

  1. 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定
  2. 政風法令之宣導
  3. 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
  4. 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5. 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6. 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7. 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
  8. 另外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財產申報事項,並受理民眾查閱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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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宣導

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
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