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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起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為「新冠併發重症」並修訂病例定義,國內重症風險持續,請民眾落實個人衛生習慣並儘快接種XBB疫苗

    考量多元監測方式已能有效掌握COVID-19疫情,為降低醫院通報負荷,經諮詢專家後,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為「新冠併發重症」、通報時效為「1週內」,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 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並自今年9月1日生效;公費藥物開立條件不變,不影響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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