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內業務之研發、策劃、推進與監督。 二、 訂定年度重要工作計畫。 三、 所屬各科作業及研究計畫之審核與監督實施。 四、 所屬醫師與職員工作之監督與考核。 五、 心臟外科學術、技術之指導與訓練。 六、 心臟外科品管業務之監督。 七、 主持各項業務檢討會、學術會議及討論會。 八、 行政業務之處理。 九、 與他單位間之業務溝通、協調與合作。 十、 出席院內、外之相關會議及業務執行。 十一、 推展院際間之合作教學及訓練。 十二、 上級指派及臨時交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