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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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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志工(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符合本院志工招募標準)

    1. 凡年滿18歲至68歲、識字、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動機、每週至少服務一次(3小時/班)並可持續服務一年以上者。
    2. 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

        本院誠摯邀請具備外語能力及手語的志工加入(英語、日語、粵語、泰語、印尼語、越南語等),一同為不同國籍的民眾服務。社工室依據院內各單位之需求,經簽奉核可後,擬定志工人數,不定期透過海報、平面及電子媒體向社會大眾發佈招募訊息,並利用院內網路、網際網路等管道向院內同仁宣導招募訊息,積極鼓勵本院員工及社會大眾共同參與志願服務。

     

    備註仍視當年度缺班狀況評估志工招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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