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一條:「為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特制本條例」,揭示政風機構之基本任務為促進機關廉潔、效能與安全。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規定,政風機構承機關首長之命,兼受上級 政風機構之指揮與監督,辦理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