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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醫師及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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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援醫師、實習生借用宿舍須知

    一、 收費標準

    1. 支援醫師:

    (1) 借用費:

    A. 如有給發薪資且借用宿舍超過半個月(含)以上者,由醫企部支援醫師承辦人協助從支援費中扣除相關費用。

    B. 如無給發薪資,收費200元/人/週(未滿一週以一週論)。

    C. 如屬軍職支援醫師,應填報支薪單位,以利後續由本室函發通知該員支薪單位扣除房補津貼。

    (2) 電費:電費卡押金100元(退宿時退還),並另由借用者自行儲值負擔個人室內用電。

    2. 實習生:

    (1) 借用費:非屬本院員工,依實習週期收費100元/人/週(未滿一週以一週論),於實習報到當日完成繳費。

    (2) 電費:電費卡押金100元(退宿時退還),並另借用者自行儲值負擔個人室內用電。

    (3) 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因實習結束退宿,對宿舍之使用關係當然終止應於實習截止日中午前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或搬遷費用。

    二、 服務時間

    本院無舍監,請於總務室辦公時間辦理。

    週一至週五:08:30-11:3014:00-16:00

    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三、 宿舍房型

    1. 支援醫師:單人套房

    2. 實習生:雙人套房

    ※依報到(或申請)當天之本院空房位置分配,不可挑選。

    四、 房間設備

    單人床架(寢具及床墊自備)、書桌(椅)、衣櫃、冷氣、有線網路(需自備網路線)、獨立衛浴設備。

    五、 公用設備

    電鍋、飲水機、冰箱、脫水機、投幣式洗烘衣機(各樓層皆有)、曬衣桿。

    六、 宿舍是否可開伙?

    1. 僅提供各樓層茶水間電鍋。

    2. 考量用電安全,建請勿於房內烹煮。

    七、 宿舍垃圾處理

    宿舍大樓1樓警衛室旁設有垃圾子母車、資源回收區。

    八、 停車位

    提供機車停車位,需向總務室及停管中心提出申請,收費依停管中心標準。

    九、 能否代收包裹?

    1. 總院:
     (1) 填寫宿舍地址,由宿舍大樓警衛保全收受平信、掛號信件及包裹等,但冷凍(藏)品及法院文件不代收。
     (2) 貨到付款包裹,住戶及警衛保全應當面點清金額並紀錄備查。

    2. 分院:由收發室代收,需填寫收件人名字及聯繫方式。

    十、 宿舍設備維修

    請於服務時間電洽總務室詢問,或自行填報院內維修單。

    十一、 宿舍安全

    宿舍大樓門口設有24小時警衛管理。

    十二、 設備賠償

    1. 遺失鑰匙:200元/支。

    2. 遺失門禁卡(總院):500元/張。

    3. 遺失門禁磁扣(龍泉分院):250元/個。

    4. 遺失電卡:押金100元不退還,並須另再自費購置電卡。

    十三、 注意事項

    1. 洗衣機:請勿將衣服共用一個洗衣袋,易重量不均衡造成機器損壞。

    2. 烘衣機:使用後請勿立即取出,避免衣服過熱燙傷。

    3. 衣物經洗、烘、曬乾後,請記得收回,勿長時間占用設備。

    4. 房門皆須刷房卡及使用鑰匙開門。

    5. 單房間宿舍全面禁菸及不可飼養寵物。

    6. 非本院借用宿舍者,請勿帶入寢室。

    7. 走道屬公共空間,請勿放置鞋架、垃圾及其他私人物品。

    8. 本院無舍監,退宿請於服務時間辦理。

    9. 住戶如於非服務時間忘記帶鑰匙或門禁卡,請聯繫本院總機,謝謝。

    10. 支援醫師、實習生皆須遵守本院員工職務宿舍借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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