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醫務人員對象:非醫師職類之醫事人員、行政人員
No.
請於報到日上午8時至本院人事室報到並繳交以下資料
※
台新銀行帳簿
新辦帳戶者:報到後於本院(總務室出納組)辦理者,請自備[雙證件影本]來辦理。
已有帳戶者:請報到後繳交影本至總務室出納組。
提醒:數位網銀未具有「薪轉戶優惠」;另如有申辦優質薪轉儲蓄帳戶需求,請申辦時提出。
1
製作識別證用-大頭照電子檔(身分證字號為檔名,並回傳Excel資料檔)--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至Q653@ptvgh.gov.tw
2
人事資料表【電子檔】(檔名:單位-姓名,電子檔回傳Email至Q590@ptvgh.gov.tw,主旨請寫:單位-姓名-人事資料表)--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請參閱人事資表表範例填寫)
3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請攜帶正本現場核對
※請攜帶個人私章簽署契約書用
4
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6
醫事人員證書影本1份
7
具榮民或榮眷身分者:榮民證影本、眷屬證(無則免)
8
具原住民身分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無則免)
9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
10
語文(英語、客語、閩南語等)相關證照或證書(無則免)
11
新僱函文正本(現場核對後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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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新進人員最遲應於報到當日,繳交「應繳資料」,未完成繳交,不予受理報到簽約(詳如屏東榮民總醫院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通知單)。如在本院及龍泉分院實施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報到當日繳交收據並於任職滿三個月後由本室申請補助費(最高上限1000元)
(2)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通知單、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類別項目、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請點連結至職業安全衛生室。
PS:對體檢項目若有疑問請電洽職安室/職業衛生護理師08-7557885轉81704、8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