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治醫師(契約/公職)

Print
    公告日期:114-04-08       資料來源:人事室       

    對象:契約主治醫師

    請用人單位帶新進人員至人事室報到,並繳交以下資料

    No.

    應繳交資料明細

    台新銀行帳簿

    新辦帳戶者:報到後於本院辦理(總務室出納組)

    已有帳戶者:請報到後繳交影本至總務室出納組。

    提醒:數位網銀未具有「薪轉戶優惠」;另如有申辦優質薪轉儲蓄帳戶需求,請申辦時提出。

    報到前作業

    製作識別證用-大頭照電子檔(身分證字號為檔名,電子檔回傳Excel資料檔至Q653@ptvgh.gov.tw)--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

    人事資料表【電子檔】(檔名:單位-姓名,電子檔回傳Email至Q590@ptvgh.gov.tw,主旨請寫:單位-姓名-人事資料表)--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

    以下為報到時繳交紙本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請攜帶正本現場核對

    ※請攜帶個人私章簽署契約書用

    2

    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影本1份

    5

    醫師專科證書影本1份

    6

    管制藥品使用執照影本1份

    7

    具榮民或榮眷身分者:榮民證影本、眷屬證(無則免)

    8

    具原住民身分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無則免)

    9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

    10

    填具下方表單各1份:

    (1)專業證照不得租借書面告知書

    (2)三親等具結書

    (3)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具結書

    體檢

    (1)如在本院及龍泉分院實施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報到當日繳交收據並於任職滿三個月後由本室申請補助費(最高上限1000元) 。

    (2)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有關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通知單、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類別項目、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請點此連結至職業安全衛生室查看。PS:對體檢項目若有疑問請電洽職安室/職業衛生護理師    08-7557885轉81704、81705。

    • 相關檔案
      1. 屏東榮總人事資料表-112.03.01版(範例)
      2. 屏東榮總人事資料表-112.03.01版
      3. 製作識別證(請回傳本檔案及照片電子檔)
      4. 屏東榮總專業證照不得租借書面告知書-111.11.18
      5. 具結書01_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具結書(新版)
      6. 具結書02_屏東榮總三親等具結書-111.11.18
      7. 公版_屏榮契約主治醫師契約書-月薪-不定期(114.02核定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