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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非醫師)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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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112-05-19       資料來源:人事室       

    對象:公職醫事人員(非醫師職類)、公職行政人員

    No.

    請於報到日上午8時至本院人事室報到並繳交以下資料

    台新銀行帳簿

    新辦帳戶者:報到後於本院(總務室出納組)辦理者,請自備[雙證件影本]來辦理。

    已有帳戶者:請報到後繳交影本至總務室出納組。

    提醒:數位網銀未具有「薪轉戶優惠」;另如有申辦優質薪轉儲蓄帳戶需求,請申辦時提出。

    1

    製作識別證用-大頭照電子檔(身分證字號為檔名,並回傳Excel資料檔)--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至Q653@ptvgh.gov.tw

    2

    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檔名:單位-姓名,電子檔回傳Email至Q590@ptvgh.gov.tw,主旨請寫:單位-姓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

    3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請攜帶正本現場核對

    4

    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6

    醫事人員證書影本1份

    7

    離職證明書影本1份

    8

    健保轉出單

    9

    差假記錄(若112年起有加班補休尚未休畢,請明列)

    10

    具榮民或榮眷身分者:榮民證影本、眷屬證(無則免)

    11

    具原住民身分者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無則免)

    12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帶身心手冊正本(無則免)

    13

    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一式1份-須用印)

    14

    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一式2份-須用印)

    15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新進人員最遲應於報到當日,繳交「應繳資料」 (詳如屏東榮民總醫院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通知單)。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約7-30個工作日,請自行檢視報告檢查項目是否完整,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受罰。

    連結至職業安全衛生室

    PS:對體檢項目若有疑問請電洽職安室/職業衛生護理師  08-7557885轉81704、81705。

    提醒

    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確認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個人檔案夾→『同意』線上檢視訊息

    • 相關檔案
      1. 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1式1份)
      2. 11106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現職)
      3. 11106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初任)
      4. 製作識別證(請回傳本檔案及照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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