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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非醫師)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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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114-04-08       資料來源:人事室       

    對象:公職醫事人員(非醫師職類)、公職行政人員

    請用人單位帶新進人員至人事室報到,並繳交以下資料

    No.

    應繳交資料明細

    台新銀行帳簿

    新辦帳戶者:報到後於本院(總務室出納組)辦理者,請自備[雙證件影本]來辦理。

    已有帳戶者:請報到後繳交影本至總務室出納組。

    提醒:數位網銀未具有「薪轉戶優惠」;另如有申辦優質薪轉儲蓄帳戶需求,請申辦時提出。

    報到前作業

    製作識別證用-大頭照電子檔(身分證字號為檔名,並回傳Excel資料檔)--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至Q653@ptvgh.gov.tw

    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檔名:單位-姓名,電子檔回傳Email至Q590@ptvgh.gov.tw,主旨請寫:單位-姓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報到前14天回傳資料

    以下為報到時繳交紙本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請攜帶正本現場核對

    2

    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4

    醫事人員證書影本1份

    5

    離職證明書影本1份

    6

    差假記錄(若112年起有加班補休尚未休畢,請明列)

    7

    具榮民或榮眷身分者:榮民證影本、眷屬證(無則免)

    8

    具原住民身分者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無則免)

    9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帶身心手冊正本(無則免)

    10

    填具下方表單各1份:

    (1)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

    (2)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3)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具結書

    體檢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新進人員最遲應於報到當日,繳交「應繳資料」 (詳如屏東榮民總醫院新進員工體格檢查通知單)。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約7-30個工作日,請自行檢視報告檢查項目是否完整,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受罰。

    點此連結至職業安全衛生室

    PS:對體檢項目若有疑問請電洽職安室/職業衛生護理師  08-7557885轉81704、81705。

    提醒

    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確認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個人檔案夾→『同意』線上檢視訊息

    • 相關檔案
      1. 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1式1份)
      2. 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11309修.PDF
      3. 具結書01_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具結書(新版)
      4. 製作識別證(請回傳本檔案及照片電子檔)
      5. 11310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問答集.PDF
      6. 屏東榮總人事資料表-112.03.01版
      7. 屏東榮總人事資料表-112.03.01版(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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