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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保密及公正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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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病理檢驗科

    (1)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保密及公正性政策       (2)顧客抱怨處理程序


    (1)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保密及公正性政策

    • 本科醫檢師及相關人員從任職或從事實驗室檢驗業務時,遵循「醫檢師倫理及保密規範」(PLM-QM-401)」規範,並依簽署「屏東榮民總醫院 病理檢驗科保密及公正切結書」,並遵守迴避利益衝突規範。
    • 科對檢驗結果依規定程序審查發出,並遵守醫療法第 72 條:「醫療機構及其他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及其他法令之相關規定,對執行檢驗之人員及檢驗相關資料,均不得任意洩漏,並遵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
    • 全體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應遵守的政策與程序,以確保病患權益之保護管理,秉持公正性展開實驗室活動,對於實驗室活動公正性負責,不得接受可能造成公正性影響之商業、財務、或其他不正利益。
    • 如因疏失而致發生第三者受害情事,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

     

    • 「醫檢師倫理及保密規範」(PLM-QM-401)

     

    (2)客戶抱怨處理程序

    • 客戶抱怨處理流程遵循「諮詢服務及客戶抱怨處理管理作業程序」(PLM-QM-707)」規範。

    投訴程序

    • 對於本實驗室有任何問題詢問或是反映意見,可用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1. 屏東榮民總醫院病理檢驗科(位於本院醫療大樓一樓、三樓)一樓門診抽血室及三樓實驗室檢體中心。
    2. 病理檢驗科連絡電話:08-7557885 分機84830、84801、84802。
    1. 接受民眾、院內員工(含與病人直接接觸之外包人員)現場口頭陳情,以及書信陳情
    2. 本院實體意見箱
    3. 醫院網站設置電子服務信箱
    4. 申訴專線08-7557885#81503
    5. 接受各機關單位函文陳情
    6. 定期由院方人員進行統整,由專人與您聯絡。
    • 病理檢驗科客戶抱怨處理流程摘錄自「諮詢服務及客戶抱怨處理管理作業程序」(PLM-QM-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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