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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重送、退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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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112-07-19       資料來源:PLM-QP-701檢體簽收、標示、處理及運送作業程序       

    1.檢驗科檢體退件原因代碼表及干擾項目 

    (其餘詳細溶血濃度與可能影響檢驗結果(如溶血、脂血)可參閱「檢驗報告管理作業程序」檢驗干擾因素,並公告於本院病理檢驗科網站供客戶參閱。  )

    2.組織病理及細胞病理檢體退件標準 

     

    1.檢驗科檢體退件原因代碼表及干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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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組織病理及細胞病理檢體退件標準

    1.防偽標籤上未完整註明檢體部位、病人資料、 加封者姓名與送檢日期。
    2.防偽標籤與sticker上之病人資料互相矛盾。
    3.檢體袋(罐)上用防偽標籤代替sticker。
    4.防偽標籤沒有封住檢體袋(罐)口。
    5.檢體袋(罐)上只有病人sticker, 沒有防偽標籤。
    6.病人sticker與 防偽標籤重疊 ( 防偽標籤拆開後便無黏性,若此時檢體袋(罐)上又無病 人sticker,將無法辨識剩餘檢體出處 )。
    7.檢體袋(罐)上防偽標籤有撕過的痕跡(出現黃色底之OPEN VOID字樣)。
    8.兩個(以上)檢體袋(罐)共用一個防偽標籤。

     

    • 相關檔案
      1. QP-701-02不可接受檢體辨認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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