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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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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吳承哲       資料來源:藥劑科       聯絡資訊:t873209@ptvgh.gov.tw       

    門診處方調劑

    1. 本院門診實施全面作業電腦化,未經掛號之處方,無法受理。
    2. 門診處方限當日有效,隔日作廢。
    3. 醫師在診間,面對終端機,採用紅外線掃瞄條碼輸入設備,配合條碼輸入簿操作,當藥囑開立完成,藥局亦同時印出處方箋及藥袋。 (病患資料、領藥號、處方時間、處方類別、藥名、用法、用量等均清楚列印於處方箋及藥袋上)。
    4. 門診用藥以「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為準。
    5. 本院各類身份病患之用藥範圍及品項與品質均相同,惟須符合保險單位之用藥規定。
    6. 一般處方期限至多 3~7 天,惟符合保險單位規定之慢性病,得按病情需要給予30天以內之用量。
    7. 藥師對處方用藥如有質疑處,應主動與處方醫師協調尋求合理解決方式,以免造成用藥不當。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慢箋)作業

      原則:

    1. 依全民健保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作業要點辦理。
    2.  目的:為使病情穩定,僅需長期服用同一處方藥品治療之慢性病患,得以順利再調劑領藥,免除重複就診之不便。

    3.   規定:各科慢性病患經診斷確定後,須長期以相同藥物治療者,可由各專科之總醫師以上醫師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病患憑處方至門診藥局換領由電腦列表機列印之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並領藥,一次取藥量以一個月為原則。

    4. 藥事法所規定之麻醉藥品不得開給。
    5.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最長為三個月,調劑次數以醫師於連續處方箋上註明者為限,但最多不超過四次,且每次調劑不得超過一個月份,例如,眼科等每次領 21天的藥量,得調劑四次。
    6.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服藥期間如病情發生變化,應立即就醫,如有下列情形,應再次就診,重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1)因病情需要增減或更換藥品。(2) 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3)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7.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服用完前十日內,始得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領藥。
    8. 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或為遠洋漁船、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作業或罕見疾病病人等情形之一,得於領藥時自行提供切結文件,即可一次領取全部用藥量。

    領藥:

    1. 首次領藥:醫師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電腦即自動排序編入當日 領藥號,患者繳費後,持慢箋等候領藥。
    2. 持慢箋領藥:凡持慢箋之病患或家屬請在規定之領藥日期區間,至掛號櫃檯編號、等候領藥。

    處方核對作業

    確保病患領用之藥物絕對正確,實施處方用藥全面再校對作業,鑑於校對作業之繁瑣,本院特設計一面為完全透明之投藥袋,以節省藥師校對人力,並達簡化便捷功效本部現有兩位專責審核校對藥師,專職審核校對工作,確保調劑品質管制作業,早上繁忙時段另增派多位藥師協助。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 處方內容是否違反全民健保藥品給付規定。
    2. 校對調配藥師所調配處方之用藥是否正確無誤,包括藥品外觀、數量及處方內含藥品筆數有否遺漏或夾帶,藥袋內之藥物與藥袋名稱是否吻合。
    3. 校對處方用法是否正確,包括劑量、劑型、途徑、頻次、天數等。
    4. 校對限制用藥之使用是否得當,如成人開立小兒科病患專用糖漿等。
    5. 校對用藥是否合理,包括藥物間是否有藥理上之交互作用,以及物理或化學上之配伍禁忌。

    處方審查作業

    為確保醫療品質更臻完美及病患用藥安全之考量,處方審查作業乃提供醫療單位正確處方用藥最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1. 調劑藥師

    於調劑過程中審查處方劑量,用法,途徑是否恰當,有無配伍禁忌,核對所發藥品是否外觀改變或變質過期,失效等。

       2.校對藥師

    校對時再次審查處方劑量、用法是否恰當,處方用藥是否合宜,藥袋內之藥物與藥袋外之名稱是否吻合。

        3. 發藥藥師

    審查醫師是否重複開立相同處方,或不同就診科別用藥是否重複,病人是否錯拿他人之領藥單,詢問病患用藥情形。

        4. 藥物諮詢藥師

    病人用藥諮詢中,發現處方問題。

    經由以上流程進行審查所發現處方之任何疑問,藥師均以電話與有關醫療人員諮商後,立即解決問題。並將問題處方做成評估記錄表,作為教學資料或照會有關部門改進促使臨床用藥更為恰當,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用藥指導作業

    以親切的服務態度,有耐心地面對面的諮詢方式(或電話答詢)解答門診病患有關藥物方面之疑問,提供正確的指導服務,以達臨床藥物治療效果。

    1. 指導項目包括:

    1. 藥物之正確服用知識或使用方法。
    2. 多種藥物使用或服用時應注意事項。
    3. 藥物之用途及療效。
    4. 有關藥物之副作用,發生時如何處理。
    5. 漏忘服藥或補服時應如何處理。

      2. 電話諮詢:

    院內醫療人員有關藥物之問題,舉凡藥品之效期、形狀、外觀、主成分、藥物治療、不良反應及本部作業規定等。連絡醫護人員,解決處方問題,例:重複處方、用藥劑量及服用方式、時間、頻次及藥物交互作用、用藥不當、用藥不符規定等。

     3. 記錄病患用藥立即處理記錄及病患用藥指導記錄

    若為處方用藥問題主動和醫師聯絡解決。於每週門診會報時提出,進行教學研討。

      4. 整理問題處方並依醫療單位分別統計,並照會有關部門改進


    中藥調劑藥事服務

    本院中藥局建置e化中藥局管理系統,藉由二代條碼、中藥調劑檢核系統與電子秤連線,以電子化運作增加調劑的精準性, 減少人為疏失所造成的危害,落實用藥安全。另為提供病患藥用及食用的中藥材安全,本院採用通過ISO 17025/TAF、及台灣衛福部雙品管實驗室認證之「安心藥材」,避免病患服用到含重金屬、農藥、劣質偽品等黑心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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