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職安署四大計畫之推行,屏東榮總臨場健康服務團隊可以為企業及員工提供以下計畫之諮詢管理: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評估工作負荷量及預防過勞腦心血管疾病),母性健康保護計畫(懷孕員工健康保護),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職場暴力預防),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肌肉骨骼疾病預防)。
【 相關法規 】
臨場服務相關法規可參考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五十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應視其規模及性質,依附表四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雇主應使醫護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臨場服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三、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四、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五、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七、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八、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