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如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Print
    資料來源:家庭及社區醫學科       

            由意願人、至少一位二等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如果有指定對象)共同至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醫療團隊共同討論醫療照護及善終意願,並且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經兩位見證人見證後,上傳衛福部系統並註記於健保IC卡。

    預立醫療決定適用五款臨床條件:

    1. 末期病人
    2.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態
    3. 永久植物人狀態
    4. 極重度失智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預立醫療決定適用兩大醫療抉擇:

    1. 維持生命治療:任何可能延長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
    2.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與水分

    流程:

    1. 思考生命價值:如果有上述五款臨床條件發生時您的想法?
    2. 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家屬:說明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對您的重要性
    3. 選擇並邀請醫療委任代理人(非必要):想想有誰最適合擔任
    4. 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諮商採預約制,需自費,記得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卡
    5. 與前述成員共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了解您知情、選擇與決定之權利
    6.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與親友討論後,選擇遇到五款臨床條件時的兩大醫療抉擇意願
    7. 何時生效: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經諮商機構簽核蓋章、掃描上傳至衛生福利部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