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孕婦、糖尿病患、光敏感肌膚及病毒等感染性傷口,應由醫師評估。
2.治療前1~2周停止使用A酸及果酸,避免過度日曬。
3.若皮膚乾癢不適、曬傷、濕疹或毛囊炎等部位,不適合做雷射治療。
4.特定療程須經醫師判斷,必要時需多次治療。

1.治療後若局部泛紅,可以冰敷10~15分鐘,刺青治療處若有水泡可使用抗生素藥膏塗抹,保
護皮膚。
2.治療後若有結痂,加皮約5-7天脫落,不可以任意摳落,避免留下疤痕及色素沉著。
3.治療後需加強防曬,尤其在痂皮掉落後,出門多使用防曬工具如陽傘或帽子,避免直接曝曬在
太陽底下。
4.治療後請加強皮膚保溼。
5.清潔及保養過程需輕柔,勿用力按摩臉部。
6.避免可能造感染或是刺激皮膚之行為。如:去角質、塗抹刺激性保養品(果酸類)、泡溫泉。
7.治療當天避免濃妝,如需上妝,請於4小時候再上妝,並且以淡妝為主。